2024年保山市隆陽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來源: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公眾號 閱讀:503 次 日期:2024-04-16 09: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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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陽區(qū)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統(tǒng)籌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云南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保山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的相關要求和安排,現將保山市隆陽區(qū)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屬于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具有隆陽區(qū)戶籍;

(二)持有隆陽區(qū)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隆陽區(qū)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屆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四)隆陽區(qū)戶籍就讀于省內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屆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五)駐隆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六)持有隆陽區(qū)公安機關簽發(fā)且在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保山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上述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隆陽區(qū)申請人相同。

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fā)〔2020〕14號),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申請人員,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學歷條件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含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蚱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身體條件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見附件1)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可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見附件3)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

(五)教育教學能力

教育教學能力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

2.納入中小學教師資格免試認定改革范圍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測試,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3.云南省內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認定報名。報名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場審核確認點。2024年隆陽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上半年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4月22日9:00至5月15日18:00;上半年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6月17日9:00至6月26日18:00;下半年網上報名時間: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8:00。

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根據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證件照片(與教師資格證書及體檢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可在戶籍所在地或現就讀學校所在地認定。非應屆在讀生在教師資格認定網報中,“是否在校生”選項選擇“非應屆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可在認定報名中同步學籍信息,并添加已經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學歷認定教師資格。

(二)現場確認

隆陽區(qū)申請認定對象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及時查閱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發(fā)布的認定公告及確認范圍,按規(guī)定時間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2024年5月7日至5月15日(正常上班時間)。

上半年第二次現場確認時間: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正常上班時間)。

下半年現場確認時間:2024年9月23日至10月9日(正常上班時間)。

2.現場確認點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點設在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

(2)除市直學校(單位)教職工外,其他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點設在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

(3)保山學院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現場確認由保山學院負責(此類人員現場確認點選保山學院),確認地點設在保山學院學生處(只涉及上半年認定)。

現場確認時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明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駐保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港澳臺居民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學歷證明

(1)經報名系統(tǒng)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對于報名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幼師、中師等中職學歷需提交中等職業(yè)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云南省內中職畢業(yè)生可在云南省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中心申請),申請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2)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體檢合格證明

提供《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原件(見附件2)。上半年第一次體檢報告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4年5月15日;上半年第二次體檢報告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4年6月26日;下半年體檢報告日期為:下半年網上報名開始之日至2024年10月9日,體檢報告僅限當次認定有效。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經系統(tǒng)比對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系統(tǒng)未核驗到的,需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證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與網報上傳相片同底版,正規(guī)相紙證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申請認定學科)。

6.教育教學能力條件材料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由系統(tǒng)比對核驗,無需申請人現場提交。

云南省內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的公章)。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須提交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8.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無犯罪記錄核查

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完成現場確認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在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進行教師資格現場確認且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上半年第一次認定后于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半年第二次認定后于2024年7月10日至7月15日(正常上班時間),下半年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正常上班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到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保山市隆陽區(qū)永昌街道團結路48號)二樓人事股進行領取。

四、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二)根據規(guī)定,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三)申請人須如實填報“個人承諾書”,承諾事項如與事實不符,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由申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咨詢方式:隆陽區(qū)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電話0875-2160711。

附件:(請掃碼查看使用)

1.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

名單

2.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表

名單

3.保山市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可的縣級以上體檢醫(yī)院名單

名單

(此件公開發(fā)布)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yevuF2vMDepAGECE75bZ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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