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2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
考生須知
各位考生:
眉山市202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將于1月6、7日進行。為確??忌鷾蚀_參考,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認真閱讀:
一、考試項目、科目和時間安排
(一)2024年眉山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1.公安專業(yè)科目
科目名稱:《專業(yè)科目》
考試時間:2024年1月6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2.公共科目
科目名稱:《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考試時間:2024年1月7日(星期日)09:00-11:00
科目名稱:《申論》
考試時間:2024年1月7日(星期日)14:00-16:30
3.公安心理素質測試
科目名稱:《心理素質測試》
考試時間:2024年1月7日(星期日)17:00-18:30
(二)2024年從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優(yōu)秀工人農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事業(yè)編制人員、退役軍人中考試錄用公務員
科目名稱:《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考試時間:2024年1月7日(星期日)09:00-11:00
科目名稱:《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時間:2024年1月7日(星期日)14:00-16:00
二、考點設置及交通路線
請考生詳細閱讀準考證上考試地址,務必于考前熟悉考點地址和交通路線,提前安排好食宿;因考點學校無法停車,請各位考生安排好時間,盡量提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1.考點:眉山職業(yè)技術學院
地址:眉山市東坡區(qū)眉州大道東延段5號
乘車路線: 可乘3、7、15路公交車
2.考點:東坡中學
地址:眉山市東坡區(qū)文安路西二段268號
乘車路線:可乘5、15、16路公交車
3.考點:東坡區(qū)實驗中學
地址:眉山市東坡區(qū)下大南街二段232號
乘車路線:可乘10路公交車
4.考點:齊通小學(遠景校區(qū))
地址:眉山市東坡區(qū)齊通路與青衣街交叉口東北側
乘車路線:可乘22路至青衣街口站下車步行到達
5.考點:齊通小學
地址:眉山市東坡區(qū)阜成路東二段二號
乘車路線:可乘3路、13路公交車至市稅務局下車步行到達
6.考點:蘇轍中學
地址:眉山市東坡區(qū)江公街66號
乘車路線:可乘5、6、11路至湖濱一號站或7路至青衣街站下車步行到達
三、特別提醒事項
(一)作弊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已將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作弊入刑,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請各位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認真?zhèn)淇?,誠信參考。
(二)參考證件: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如有身份證件遺失的情況,請盡快辦理。
(三)嚴密監(jiān)控:考試期間,在進場時將使用身份證識別儀對所有考生的身份證進行檢查,對每間考室進行攝像并全程監(jiān)控,同時在考點設置無線電監(jiān)測車、金屬探測儀和手機屏蔽儀等設備,一旦發(fā)現作弊等,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查處。
四、考試規(guī)則
(一)考試前2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
(二)開始考試30分鐘以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參加考試須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鉛筆刀,開考后不得轉借、傳遞任何物品。
(四)除規(guī)定用品外,不得攜帶其它用品進入座位。嚴禁將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jiān)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五)試卷發(fā)放后,必須首先在題本、答題卡及草稿紙規(guī)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答題卡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標記,聽統一信號開始答題。
(六)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七)客觀題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規(guī)范、正確填涂,未用2B鉛筆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主觀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用鉛筆、非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八)考試期間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得擅自離開座位,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不得將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傳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監(jiān)考人員清點回收試卷及草稿紙。在交題本、答題卡及草稿紙后,須在《考場情況記錄單》的座次表上簽字確認,否則視為未交卷。經監(jiān)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室。
(十)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或辱罵、威脅、報復考務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處理。
(十一)違反上述考試規(guī)則的應試人員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
(十二)考后經甄別認定為雷同試卷的,將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
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1月2日
來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