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將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辦公自動化技術中心、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室、云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報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辦公自動化技術中心、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室、云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職位的報考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4月3日(星期一)15:00至18: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云南省人民政府發(fā)展研究中心3樓會議室(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華山西路96號)。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筆試準考證(2份);
(二)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報名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四)所在學校或者單位簽字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五)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網上認證報告;
(六)報考省政府辦公廳政務值班職位、辦公自動化技術中心視頻會議管理職位,省政府公報室綜合文秘職位、省地方志辦地方志編纂及規(guī)劃管理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具有一定文稿寫作能力的證明;
(七)報考省政府辦公廳檔案管理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具有1年以上檔案管理工作經歷及一定文稿寫作能力的證明;
(八)報考省政府辦公廳財務會計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初級及以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有2年以上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經歷及一定文稿寫作能力的證明;
(九)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將由考生本人承擔。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時因個人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三)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及遞補人員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xù)工作期間,將通過考生報名期間預留電話告知考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務必保持通信工具暢通,如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聯系電話:0871—63631608。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
2023年3月31日
來源:https://www.yn.gov.cn/zwgk/gsgg/202303/t20230331_257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