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
關于招聘城市管理巡查協管員的公告
為更好地做好石林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工作,進一步充實城市管理協助執(zhí)法力量,現因工作需要,經石林縣城市管理局黨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巡查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男性城市管理巡查協管員6名。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城市管理巡查協管員均為勞務派遣制。
四、招聘條件
(一)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良好;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政治合格,無犯罪記錄;
(三)要求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
(四)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至2005年3月1日前出生);
(五)能熟練使用計算機、熟練掌握辦公軟件,有一定公文寫作基礎和溝通協調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為城市管理巡查協管員:
1.曾受過治安拘留或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或違法行為正在被政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者曾被原單位辭退或開除的;
4.有其它不良行為 (如吸毒、醉駕、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等 ),不宜從事城市管理協助管理工作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自本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17時止。
(二) 報名地點:石林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辦公室(石林南路240號五樓),聯系電話:0871-67786995。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帶本人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學歷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身份證、戶口簿,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及電子版。
(四)資格審查: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報名表內容進行資格審查。凡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六、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法律法規(guī)、城市管理相關知識、基本寫作等內容。(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不足比例,將按照1:2的比例進行面試并縮減錄取人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溝通能力、計算機運用等綜合素質。(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考試成績,并按條件加分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公示體檢人員名單,出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三)加分項目:
(1) 退伍軍人、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 2分;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加1.5分;
(3) 全日制警校畢業(yè)生的加1.5分;
(4) 全日制大專學歷或者獲得縣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加1分;
(5) 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的加0.5分;
(6)有正式駕照 (C1及以上)的加0.5分;
以上加分項目累計加分不得超過 3 分。
(四)體檢。體檢實行等額體檢,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五)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如有政審不合格者,則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體檢后,確定擬招聘人員并進行公示。
(七)培訓。對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開展培訓。(培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聘用。培訓考核合格人員履行相關聘用手續(xù);培訓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七、本公告由石林彝族自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1-67786995 監(jiān)督電話:0871-67788579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招聘城市管理巡查協管員報名登記表
石林彝族自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
2023年3月1日
來源:http://www.kmsl.gov.cn/c/2023-03-01/65498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