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招聘1名編外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玉溪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jīng)有關部門核準,現(xiàn)將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公開招聘編外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城市更新及保障房管理業(yè)務崗工作人員1名。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德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限漢語言文學、計算機及工程類,男女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
3.工作責任心強,好學上進、能吃苦,具有較好的規(guī)矩意識與自制能力。
4.具有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和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文字處理能力,能熟練操作使用辦公軟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
(3)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因違紀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上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秀山西路沙壩商務樓A幢9-10號二樓)
4.現(xiàn)場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現(xiàn)場驗原件、留復印件)、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一張小一寸免冠近照。報名費用50元/人。
5.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6.報名咨詢電話:0877—2688407
(三)資格審查
由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依據(jù)應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請報考人員務必按照《公告》及職位要求應聘。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shù)不低于1:3可進行下一環(huán)節(jié)。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所有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jù)面試成績確定擬招聘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具體以短信及電話進行告知。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通知擬招聘人員體檢。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必須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取消擬聘用資格,依次遞補,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在一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可到上一級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
(六)考察
由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七)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wǎng)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經(jīng)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簽訂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首次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3個月,合同到期視聘用人員工作表現(xiàn)情況續(xù)聘。
三、人員管理
(一)人員管理:由用工單位對派遣員工進行日常管理,派遣員工的崗位職責、作息制度、績效考核依照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規(guī)定執(zhí)行。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對派遣員工進行勞動關系管理。
(二)替補:通過本次招聘的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人員到崗后因故產(chǎn)生崗位空缺的將根據(jù)本次招聘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位進行替補。
(三)薪資待遇: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只發(fā)基本工資不發(fā)放績效工資。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竟べY,本科及以上1900元/月•人、大專及以下1800元/月•人,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每月按多增 20 元計發(fā)??冃ЧべY,由基本績效工資每個月10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完成的工作量及質量據(jù)實核發(fā)。以上包含工資及應繳納的五險個人部分,各種保險繳納比例按國家政策變動進行調整。
(四)工作時間:按照用工單位工作時間執(zhí)行。
四、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wǎng)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玉溪市泰東勞動事務服務有限公司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五、未盡事宜由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玉溪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5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4846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