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志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招聘公告
昭通志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派遣至昭通市公安局,協(xié)助開展巡邏防控、應急處突、看護執(zhí)勤等工作。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通過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政審、體檢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人數(shù)、派遣崗位及工資待遇
(一)招聘人數(shù):89人。
(二)派遣崗位:
1.昭通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輔警29人。
2.昭通市公安局留置看護支隊輔警60人。
(三)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不低于1800元/月,綜合月薪=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購買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
4.一般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復退役軍人可放寬至初中文化程度;
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6.身體健康,無文身,政審合格。
(二)崗位條件
1.特警支隊輔警,性別均為男性,年齡18-25周歲,身高1.7米及以上。具備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體育專業(yè)畢業(yè)生、持C1以上駕駛證或復退役軍人、基層民兵等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2.留置看護支隊輔警,男性41人、女性19人,年齡18-35周歲,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guān)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guān)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現(xiàn)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3日(8:30-12:00,14:00-17:30)。
2.報名地點:昭通市昭陽區(qū)耕耘街35號附48號(昭通志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3.聯(lián)系人:王主任
4.聯(lián)系電話:0870-3191918或15825272735
(二)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畢業(yè)證、相關(guān)技能證書及優(yōu)先聘用證明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張(彩色藍底),如實填寫報名表。凡有關(guān)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資格。
五、體能測試和面試
(一)體能測試: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體能測試。
(二)面試:經(jīng)體能測試合格的,對求職動機、心理素質(zhì)、語言表達能力及應變能力等進行面試,按面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政審
政審的重點是了解掌握報名人員有無違法犯罪記錄,以及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七、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擬招錄人數(shù)等額安排在指定醫(yī)院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不再補錄。所有體檢項目可進行復檢一次,具備當場復檢條件的項目,由本人口頭提出申請,當場復檢一次,其余項目可在體檢結(jié)果出來后兩天內(nèi),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安排復檢一次。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八、公示及聘用
政審合格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昭通志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購買相關(guān)保險;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從報名開始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二)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昭通志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4月12
來源:http://www1.ynzp.com/infos/105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