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公示
資格復審時間:9月1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30,地點:紅河學院人事處明德樓320辦公室。
面試時間初步定于9月4日(星期五),若有變化將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名單請下載查看附件1。
請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準備以下材料:
一、個人健康材料(請于8月30日18:00前將相關材料發(fā)送給報考學院(部門)聯(lián)系人。提示:招聘學院(部門)聯(lián)系人會與考生聯(lián)系,請考生留意信息或來電。)
1.填報《紅河學院應聘人員風險狀況排查表》(附件2),發(fā)給報考學院(部門)聯(lián)系人;
2.出行軌跡(填報人可通過手機短信查詢,查詢后截圖發(fā)給報考學院(部門)聯(lián)系人,詳見《出行軌跡查詢方法》(附件3));
3.云南健康碼(手機截圖發(fā)給報考學院(部門)聯(lián)系人);
4.簽訂《紅河學院2020年應聘人員新型冠狀肺炎防控義務責任告知書》(附件4),簽字按手印后拍照發(fā)給報考學院(部門)聯(lián)系人,資格復審當天提交承諾書原件給工作人員;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須進行核酸檢測(檢測證明拍照發(fā)給報考學院(部門)聯(lián)系人,檢測證明原件資格復審當天提交給工作人員):
(1)“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云南健康碼”為紅碼人員,持資格復審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面試前14天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持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個人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資格復審當天現(xiàn)場審核)
1. 身份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2.畢業(yè)證或學位證未注明專業(yè)方向的,或所學專業(yè)為崗位要求的相近專業(yè),還需提交加蓋院(所在教學部門)校(研究生處)兩級印章的所學專業(yè)方向證明及課程成績單或其他佐證材料原件,成績單中無招聘專業(yè)的課程或成績不及格的,或無法提供相關專業(yè)佐證材料的均按資格復審不通過辦理;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驗原件,交復件),若暫未獲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或已畢業(yè)但未領到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報考者須提供一份能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承諾書(本人簽字按手印)。提醒:若聘用時不能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則不予錄用;
4.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原件。
紅河學院人事處
2020年8月29日
附件【附件3:出行軌跡查詢方法.docx】
附件【附件1 紅河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pdf】
附件【附件2:紅河學院應聘人員風險狀況排查表.xls】
附件【附件4:紅河學院應聘人員應對新型冠狀肺炎防控義務責任告知書.docx】
來源:https://hr.uoh.edu.cn/info/1032/19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