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交通運輸局2020年
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公告
宣威市交通運輸局屬宣威市人民政府行政職能部門,財政全額撥款單位,主要負責對全市綜合交通網絡的規(guī)劃、建設(民用機場、高速公路、高鐵的建設和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yǎng)護);城市公共客運的管理;全市交通戰(zhàn)備工作的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近年來隨著宣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加強,機場、高速公路、農村公路等重大建設項目相繼啟動建設,為適應工作發(fā)展需要,根據《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曲靖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宣辦發(fā)〔2014〕64號)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10名,現將宣威市交通運輸局2020年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和對象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屬交通專業(yè)的加10分。
7、具有國家全日制教學大專以上學歷。
8、參與本次宣威交通疫情監(jiān)測點工作的交通、醫(yī)務人員子女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曾在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中受禁考處罰尚在禁考時限內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公告的發(fā)布
通過電視、網絡、本單位微信群等形式向外界公開。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0年5月18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7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報名地點:宣威市交通運輸局人事秘書股。
(三)報名要求
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報考人員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時本人現場填寫《交通運輸局2020年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所填報的報名信息必須要真實、有效,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等相應資格。
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半寸紅底照片3張。
六、筆試
(一)筆試科目、分值和權重
筆試試題(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命題結合單位用人要求擬定;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順序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2面試比例要求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考試工作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下,由宣威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筆試的命題、試卷印制、閱卷等工作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由招聘領導小組封閉完成。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及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時考生需帶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進入考場。成績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宣威市交通運輸局人事秘書股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七、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工作在宣威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組織實施,面試嚴格按照1:2的比例進行,面試總成績?yōu)?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為60分,未達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控制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
八、體檢、考察
1、體檢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并提供體檢報告,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
2、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交通運輸局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多種形式,對報考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情況和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進行政審和全面考察。
九、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若綜合成績相同,無法確定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人員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成績相同則重新組織該崗位綜合成績并列人員進行面試,以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在交通運輸局公示欄公布。
十、公示和錄(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后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在規(guī)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節(jié)假日順延)。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錄(聘)用手續(xù)。被錄(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宣威市交通運輸局人事秘書股報到,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納入單位編制外人員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對已招聘人員以1年為單位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在辦理錄(聘)用手續(xù)階段,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宜錄(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地址:西寧路民安巷112號
咨詢電話:7203239
宣威交通運輸局
2020年5月15日
來源:http://www.ynxw.com/NewsReader--02--8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