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山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jù)《云南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保山市公開考錄公務員面試工作規(guī)程(試行)》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保山市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組織
保山市面試工作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面試時間
2018年7月14日。參加面試的考生于7:30前到面試地點集中。
三、面試地點
隆陽區(qū)第一中學(高中部),地址: 隆陽區(qū)永昌街道黌學街7號。
四、面試方式
第1組至第8組考生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第9組和第10組考生采用無領導小組方式面試。
五、面試的程序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隆陽區(qū)第一中學(高中部)明倫樓前報到。
(二)工作人員宣布面試紀律和注意事項。
(三)考生組、面試考官、監(jiān)督人員、場內人員依次抽簽確定考場。
(四)工作人員對考生身份進行核對,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引導考生依序到考場進行面試。
(六)考生面試后,由工作人員帶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六、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或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進行面試。其中,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面試考生若筆試準考證遺失的,須持有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上述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面試。
七、其他
(一)考生不得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凡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的,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二)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報到。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報到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三)考生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五年內禁止報考公務員的處罰。
(四)考生不得將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否則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五)考生面試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親屬姓名等信息,違者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六)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七)按照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考生對考場內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八)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九)考生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山市公務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