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區(qū)2018年面向在職人員公開考調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 〔2011〕55號)精神,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qū)教育局研究,報請區(qū)人民政府同意,馬龍區(qū)2018年面向在職人員公開考調教師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范圍及對象
(一)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努力為具備考調條件的人員創(chuàng)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平臺。
(二)范圍及對象:2015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報名時身份為馬龍區(qū)外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夫妻一方戶籍在馬龍區(qū)內或夫妻一方在馬龍區(qū)內工作(正式工作人員)或父母在馬龍區(qū)內工作(生活),且符合考調條件。
二、考調公告的發(fā)布和查詢
考調過程中的有關通知和公告均通過馬龍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malong.gov.cn/)發(fā)布,望考調人員隨時關注,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誤,由本人負責。
三、考調崗位和人數
初中教育崗位2人,小學教育崗位2人。
考調崗位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的,按比例縮減直至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數。
四、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近三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2.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和學歷;3.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報考初中教育崗位的:(1)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2)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3)能按時提供所需證件。
2.報考小學教育崗位的:(1)具有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2)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3)能按時提供所需證件。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二)報名地點:馬龍區(qū)教育局人事股(縣城龍泉北路80號)。
(三)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
報考一個教學崗位,不得兼報。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4.最高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5.夫妻一方戶籍在馬龍區(qū)內的,須提供在馬龍一方的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夫妻一方在馬龍區(qū)內工作(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供能夠證明在馬龍一方工作的材料(如:經單位財務室簽字蓋章的2018年6月份的工資名冊復印件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在馬龍區(qū)內工作(生活)的須提供父母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能夠證明父母與本人關系的材料(如:家庭戶口?。?.能證明參工時間和在職在編的材料(如:經檔案室簽字蓋章的錄(聘)用文件或轉正定職表復印件+經學校簽字蓋章的編制手冊上的登記表復印件等)。7.報名時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3張。
(五)資格復審:7月13日,區(qū)教育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報考者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報考資格。
(六)報名費用
按照《曲靖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曲靖市財政局轉發(fā)<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曲發(fā)改收費〔2008〕50號)規(guī)定執(zhí)行,報名考試費用為100元/人。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無法開考的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所交費用將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
(七)準考證領取
通過報名、交費、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于2018年7月21日到馬龍區(qū)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1.考試時間:2018年7月22日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方式: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三)考試科目設置和分值
考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2個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滿分各為50分,總分100分。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按初中、小學二個層次命題??荚嚪秶鷧⒄涨甘薪逃志帉懖⒃谇甘薪逃W上公布的各科目考試大綱設定的范圍。
(四)考試成績查詢
8月2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馬龍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malong.gov.cn/)或曲靖市教育網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人員須于8月3日向馬龍區(qū)教育局人事股書面申請查分,過時不再辦理。
七、考核
考試工作結束后,按照考調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若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考調計劃數的,則以教育學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教齡長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報名時提供的職稱高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以履職年限長者優(yōu)先;若再并列,則組織涉及人員說課,最后依據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考核由區(qū)教育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擬調, 空崗人數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進行考核(遞補時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則按上述“優(yōu)先”辦法確定),考核合格后擬調。
八、公示。8月8日在馬龍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malong.gov.cn/)公示擬調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
九、調動。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異議查無實據的,8月17日后由區(qū)教育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qū)編辦辦理調動手續(xù)。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或對方不同意調動的擬調人員,須于8月22—23日向馬龍區(qū)教育局書面提交自愿放棄調動申請,否則視為違反考調紀律,五年內禁止參加馬龍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考調考試。
因本人原因或對方不同意調動空出的崗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進行考核(只遞補1次),考核合格后辦理調動手續(xù)。遞補時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則按前述“優(yōu)先”辦法確定。
十、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本次考調教師工作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在考調工作中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調教師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對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報考者,一經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在公開考調的任何階段均可由馬龍區(qū)教育局和馬龍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其考調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馬龍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考調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三)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人員,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參加公開考調的工作人員,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報考的實行回避。
十一、本方案由馬龍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馬龍區(qū)教育局人事股 0874—8880894
監(jiān)督電話:馬龍區(qū)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 0874—8883256
馬龍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4—6032607
馬龍區(qū)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