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
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公告
按照《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二〇一八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規(guī)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數與進入面試人員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xù)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無法聯系等特殊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的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人員參加面試。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面試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現將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績公示
1.公示時間: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間考生如對考分有異議,可向尋甸縣教育局申請查分。
2.查分時間: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查分需填寫《2018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查分申請表》并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提交到尋甸縣教育局人事科。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尋甸縣教育局一樓大廳。
(三) 資格復審方式
資格復審由尋甸縣教育局負責。由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
3.本人簽署的《誠信承諾書》(自行下載后,本人親筆簽署)。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根據資格復審安排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準考證遺失的,可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2.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如有自愿放棄的,資格復審前,需向尋甸縣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
3.無故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xù)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無法聯系等特殊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系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繳費
根據省物價局和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規(guī)定,進入面試人員每人交納面試考試費50元,現場資格審查時收取。
監(jiān)督電話:尋甸縣紀委監(jiān)察委:0871—62662245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62521
尋甸縣教育局:0871—62663135
附件1.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及擬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4.2018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查分申請表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