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齊齊哈爾市機關事業(yè)單位補員實施辦法》(齊辦發(fā)[2016]43號)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擬面向我市市轄七個區(qū)差額及全額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選調工作人員,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條件
(一)選調計劃
計劃在齊齊哈爾市市轄七個區(qū)財政差額及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選調工作人員12名(具體選調崗位及要求詳見選調計劃表)
(二)選調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和良好的品質,具有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知識、組織協(xié)調能力;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4、大專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統(tǒng)招中專及以上);
5、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及辦公軟件;
6、具有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2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勞動教養(yǎng)或刑罰處罰的人員;
2.有違紀處分且未解除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近五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5.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且試用期、服務期未滿、涉案或取保候審人員;
6.有精神病史、重病、傳染病患者;
7.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選調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工作
報名采取報考人員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5月8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報名地點:齊齊哈爾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綜合科431室(齊齊哈爾市建華區(qū)郵政路1號)。
3. 報名咨詢電話:0452-2550581;
4.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到證復印件1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3) 《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2018年直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表格格式不得改動,正反面打印),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需在《報名表》上填寫同意報考意見;
(4)近期1寸免冠藍底照片3張;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要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對考生資格全程審核,如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guī)報考的或在審核中發(fā)現有不符合報名及考試條件的,將隨時取消其考試資格;
(3)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的選調計劃;
(4)考生請關注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網站,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面試時間等其他所有與考試相關信息均在此網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均為百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70分,專業(yè)知識(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guī)范等)占30分,考試時間以準考證內容為準。
筆試結束后,對外公示3個工作日。
2、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選與擬選調人數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的選調計劃。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員數量。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專業(yè)能力、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時間為15分鐘。
面試采取兩輪抽簽的方式確定入場順序。面試計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辦法,成績當場公布。
進入組織考察人員,對外公示三個工作日。
(四)組織考察
考察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報考人員與擬選調人數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選,若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面試成績相同,則以加試形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員確定后不再遞補。
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對考察對象報名資格進行復查,同時對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五)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在二甲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fā)﹝2005﹞1號)的有關要求確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六)公示
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齊齊哈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市人社局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擬選調人員確定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崗。
(七)試用期
選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由市國土資源局和用人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新選調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業(yè)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辦理相關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三、紀律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的有關要求,服從選調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組織考察、體檢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的,將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規(guī)定,由選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國土資源局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
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