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或戶籍要求如何界定?
生源地是指學生來源所在地。報考人員根據(jù)生源地或戶籍的所屬地判定是否滿足此項限制。生源地和戶籍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1.身份證號碼以“5325”開頭的,無論因工作或上學等原因導致戶籍發(fā)生遷移的,均認定為紅河州的生源,滿足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或戶籍”欄為“紅河州”的崗位要求。
2.生源地或戶籍不屬于紅河州或紅河州內各縣(市)的考生報考戶籍條件限制紅河州或紅河州內各縣(市)的,僅限2018年4月13日(報名截止日)之前辦結遷移手續(xù)并取得紅河州或紅河州各縣(市)戶籍,且在資格復審時戶籍仍在紅河州或紅河州各縣(市)。
3.非紅河州戶籍或生源,但因入學將戶口臨時轉入學校所在地的集體戶口上(如紅河州內各院校),這類戶口屬于有期限(在校期間)的戶口,因此不能報考“生源地或戶籍”欄為紅河州或紅河州各縣市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