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部署, 根據《2018年青島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的有關規(guī)定,“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原則上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報名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青島市各級機關及直屬單位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只進行一次”。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現(xiàn)將2018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取消核減的職位計劃予以公布。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