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人民法院
關于招聘司法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會澤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素質高、能力強、愛崗敬業(yè)的司法警務輔助人員,作為司法警察的輔助警力(以下稱輔警),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及計劃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錄6名輔警,限男性。
(二)崗位職責
輔警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執(zhí)行局辦理執(zhí)行案件,協(xié)助司法警察完成押解看管刑事犯罪嫌疑人、執(zhí)行傳喚拘傳、審判場所秩序維護、信訪穩(wěn)控、應對突發(fā)事件處理、機關日常安全保衛(wèi)、安檢巡查,以及法律文書送達、訴訟保全、卷宗移送等相關工作。
輔警不具備執(zhí)法主體資格。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輔警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身體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身高1.65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達4.8(含)以上;
4.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30周歲(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間出生,含當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2.現(xiàn)役軍人;
3.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6.具有吸毒、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7.曾被辭退、解聘、開除公職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地點:會澤縣人民法院政治處606室。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認真填寫《會澤縣人民法院2017年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并出示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材料,同時提供以上材料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張。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體(技)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進行。體能測試、面試通知和聘用人員名單等將在會澤法院網(wǎng)進行公布。
(一)資格審查
由會澤縣人民法院政治處、監(jiān)察負責資格審查。
(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按照《關于報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試行)》執(zhí)行,滿分100分,占總成績60%。
測試項目為:1000米,100米,俯臥撐。
2.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以會澤縣人民法院的通知為準。
(三) 面 試
1.根據(jù)體能測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不多于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tài)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40%。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會澤縣人民法院的通知為準。
(四) 體 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 政審及崗前培訓
1.體檢合格人員,由會澤縣人民法院政治處對其進行政審,重點對其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家庭人員狀況等方面進行審查,對政審中不符合條件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
2.政審合格人員參加崗前培訓,經(jīng)培訓無法達到履行職責所需工作能力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
(六) 公 示
經(jīng)考試、體檢、政審合格人員,報會澤縣人民法院黨組研究,正式確定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七) 聘 用
公示期后,會澤縣人民法院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分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繼續(xù)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工資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員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由會澤縣人民法院代扣代繳,月工資2000元(不含個人繳納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保險部分)。工作中涉及出差的,相關差旅費標準按照《會澤縣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zhí)行,由會澤縣人民法院予以核銷。
六、監(jiān)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會澤縣人民法院監(jiān)察室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會澤縣人民法院政治處:0874—5688708;會澤縣人民法院監(jiān)察室:0874—5688797。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會澤縣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