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境保護部派出機構2018年招考公務員
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8年環(huán)境保護部派出機構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安排(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8年2月13日15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用人單位公布的電子郵箱,并同時發(fā)送傳真。電子郵箱和傳真號見附件1。
2. 電子郵件和傳真的標題統(tǒng)一寫成“×××確認參加XXX(單位)××職位面試”,內容詳見附件2。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發(fā)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和傳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3),經本人簽名,于2月13日15時前傳真或發(fā)送掃描件至招考單位公布的傳真號或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3月1日前將以下材料復印件快遞到招考單位接受資格復審(郵寄地址見附件1):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等,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準時參加復審。
四、面試安排
各職位的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詳見附件1。面試于當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別開始,請上午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30、下午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下午1:0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不按規(guī)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面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體檢在面試當天通知考生本人。體檢擬于面試第二天進行,請按招錄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集合,屆時統(tǒng)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
六、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考生,在招考過程中弄虛作假和舞弊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錄資格,通報所在單位,并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1.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安排
2.面試確認內容(樣式)
3.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4.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5.待業(yè)證明(樣式)
環(huán)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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