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昌寧縣2012年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報考58個縣鄉(xiāng)公務員考錄崗位的116名考生參加了資格復審,合格107人,不合格10人。
資格復審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民宗局、團縣委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相關領導到場監(jiān)督。根據《云南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考錄條件和要求不相符,資格復審結果為不合格,取消其面試資格。經審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報考人員無法提供畢業(yè)證、“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未滿、少數民族不符合要求、自動放棄4種情況。根據今年的考錄相關政策中,進行過網上確認的人員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情況的,不替補未經網上確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的規(guī)定,我縣部分崗位將開展等額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