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國際教育專業(yè)碩士報考參考書
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考試大綱
一、考試性質
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考試是漢語國際教育碩士生入學考試科目之一,是由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統(tǒng)一制定考試大綱,教育部授權的各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培養(yǎng)院校自行命題的選拔性考試。本考試大綱的制定力求反映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的特點,科學、公平、準確、規(guī)范地測評考生的相關知識基礎、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考試的目的是測試考生相關的中外文化、教育學、心理學、跨文化交際的基礎知識、基本素養(yǎng)及書面語表達能力。
二、評價目標
(1)要求考生具有與國際漢語教學相關的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
(2)要求考生具有與國際漢語教學相關的教育學、心理學和語言教學基礎知識。
(3)要求考生具有較強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和書面語表達能力。
三、考試內容
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能力考試由“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及語言教學”,“材料分析寫作”三部分組成。
(一)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
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 中國文化基礎知識
2. 外國文化基礎知識
3. 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
(二)教育、心理及語言教學基礎知識
教育、心理及語言教學基礎知識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教育學基礎
2.心理學基礎
3.語言教學基礎
(三)材料分析寫作
材料分析寫作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 分析與實踐能力
2. 論文寫作能力
四、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試卷由試題和答題紙組成。答案必須寫在答題紙相應的位置上。
(三)試卷滿分及考查內容分數(shù)分配
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中中外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80分,教育、心理及語言教學基礎知識30分,材料分析寫作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