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據(jù):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fā)《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13〕8號)。
一、新生應征入伍保留入學資格辦理
(一)相關材料
1.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入伍通知書原件、復印件;
4.高中階段教育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
5.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辦理流程
1.應征入伍新生本人持入伍通知書、高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高中階段教育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當?shù)乜h級征兵辦(人武部)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2.縣級征兵辦(人武部)在錄取高校規(guī)定新生報到日期前,以公函形式將高校取通知書、身份證、應征入伍通知書等復印件,及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寄學校招生辦公室。
具體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qū)環(huán)城西路508號紹興文理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2000,聯(lián)系電話:0575-88345555。
3.學校審核后發(fā)文,并開具《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應征入伍學生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郵寄回當?shù)乜h級征兵辦(人武部)。
4.縣級征兵辦(人武部)保存《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并在1周內將《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及保留入學資格文件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二、退伍后恢復學籍辦理
(一)相關材料
1.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當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
3.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原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辦理流程
1.辦理時間: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內,即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
2.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高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原錄取學院(專業(yè))報到,并填寫恢復學籍申請表。
3.教務處審核,并辦理復學手續(xù)。
教務處聯(lián)系電話:0575-8834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