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7年湖州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長興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經過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擬錄用陳康等2位同志為長興縣各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對擬錄用對象異議或其他問題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中共長興縣委組織部、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當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當署本人真實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反映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公示時間: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
監(jiān)督電話:0572-6024051、 0572-6022838
中共長興縣委組織部
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