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辦公室為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guī)劃委員會下屬的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公益一類,副局級,負責廣州市土地儲備工作,擬面向全省公開選調8名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shù)
廣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辦公室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職位2名,副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職位6名,共計8名。
二、選調范圍與對象
面向廣東省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含中直、省直駐穗機關),公開選調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業(yè)務技能,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8月 31日(不含當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專業(yè)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7年版)執(zhí)行。專業(yè)要求詳見附件。
(四)歷年以來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司法偵查的,以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必須回避情形的;
5、不符合職位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和報名
1、報名
2017年8月18日9:00時起至2017年8月31日12:00時止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報名。報名環(huán)節(jié)不作資格審核,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網上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3、準考證打印
成功報名后,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9月6日9:00時至2017年9月9日20:00時自行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4、其他事項
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考試和資格審核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重點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按50%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具體通知和要求為準。
2、資格審核
筆試結束后,每一個職位筆試成績由高至低排序,按選調職位數(shù)1:3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shù)),并組織進行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按資格審核不合格處理。出現(xiàn)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審核和面試的,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參加資格審核須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身份證明、職務證明及職位設置其他條件要求的相應材料等。以上材料由參加審查人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人核對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3、面試
經資格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按50%計入考試總成績。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氣質、政策業(yè)務、專業(yè)知識的熟悉程度,應變與自控能力、心理素質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即時計出并通知考生本人。
4、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予選調。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按擬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并按選調職位數(shù)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由單位組織入圍體檢人員到廣州市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執(zhí)行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組織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堑?、能、勤、績、廉情況及其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和工作實績,并對考察對象的“三齡兩歷一身份”進行核查。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需在體檢結果出具后1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選調證明,如不能按時出具視為放棄選調。
(四)確定人選和辦理轉任手續(x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廣州市國土規(guī)劃委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任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他事項
在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選調的,可視情況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辦理轉任手續(xù)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我中心不負責調入人員的家屬隨遷、就業(yè)等問題。
本公告由廣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3908001
廣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辦公室
2017年8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