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將參加2017年海西州中小學校教師和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醫(yī)務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筆試成績進行公布,并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期為:8月4日至10日;未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通過“個人筆試成績查詢”鏈接自行查詢。現將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8月14日至8月15日,逾期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審地點
海西州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44、45窗口(德令哈市河西環(huán)城路與經1路三段交匯處,州職校西側)。
三、有關要求
1、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可提供戶籍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筆試準考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的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按“少數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要一并進行加分條件審核,凡不符合加分條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3、獲取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認證報告。
4、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學歷證明中須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教育類別、學歷層次、所學專業(yè)及何年何月可取得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加蓋科系公章的證明不予認可)。
5、按照《公告》要求,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按要求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所在地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在2017年7月3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否則,將取消招聘資格。
6、按照《公告》要求,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比例的按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方可進入資格復審(其中:教師崗位最低分數線為60分、衛(wèi)生崗位最低分數線為40分)。
7、各招聘崗位出現放棄(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出具棄權承諾書,請考生將棄權承諾書及時發(fā)傳真至0977-8222882),資格審核不符合的考生,按照招聘崗位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成績遞補一次。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招聘信息發(fā)布。
8、報考教師崗位藏漢雙語崗位的,藏漢雙語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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