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fā)<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13]8號)的通知精神,凡被我校正式錄取且被應征入伍的考生如需要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請于9月10日前將以下資料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xù),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1、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縣級征兵辦蓋章)(兩份、原件)。
2、入伍通知書復印件。
3、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原件請自行妥善保管,復學時需要)。
4、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一張紙上)。
5、入伍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收件詳細地址:XX省XX市XX區(qū)XXX路XXX號,XXX(收),13888888888
郵寄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機場路1988號浙江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315012
電話:0574-87422003
(僅接收順豐快遞)
填寫說明:
1、“專業(yè)名稱”請?zhí)顚戜浫⊥ㄖ獣贤暾麑I(yè)名稱;
2、“錄取通知書編號”可空或填寫學號;
3、“聯(lián)系電話”請務必把家長和本人手機都寫上(本人手機因回寄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時學生已到部隊會聯(lián)系不上);
4、入伍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意見處請務必填寫完整的聯(lián)系簽名和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