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蘭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規(guī)定,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qū))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根據《蘭州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區(qū))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現對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考生名單予以公示(見附件)。如有異議請向我校反映,電話:0931-8912116(招生辦公室)、8912159(紀委監(jiān)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