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強人社工作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共和國公務員法》、《廣東省國家公務員調任、轉任工作暫行辦法》(粵人發(fā)[2003]266號)等文件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在廣東省肇慶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人數為3名。選調的職位分別為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科員1名,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jiān)察綜合執(zhí)法大隊科員2名。
二、選調范圍
廣東省肇慶市范圍內機關、參公單位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身份,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聘任制公務員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勤奮敬業(yè),品行端正,責任感強;
(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學士學位以上;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在省部級、市以上媒體發(fā)表過理論文章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六)需經原單位同意方可報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期限的;
3、原工作單位不同意轉任或者不符合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的;
4、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選調對象不得具有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必須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按照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
2、報名方式:本次公務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備齊報名所需材料,于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到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地址:肇慶市高要區(qū)南岸南岸和平路105號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758-8360080,傳真電話:0758-8360090,郵政編碼:526100)
(2)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電子版發(fā)送至wy8351909@163.com 郵箱。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收取材料均一式一份):
(1)《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
(2)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個人頁)、學歷及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如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須一并提交,以上材料均需驗原件,收復印件;
(3)在職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4)《公務員登記表》(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僅收復印件);
(5)《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考承諾書》(附件3)
(二)資格審查。
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選調資格條件對各報名人選進行資格條件審核。經審查符合條件人員,由我局電話通知其進入筆試,未收到通知人員視為未能進入選調范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17年7月17日- 20日登陸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ldbzj.gaoyao.gov.cn/)自行查閱考試時間、地點及試室安排。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面試。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由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直接通知考生。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個性特征等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和面試均由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面試時間另行確定。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公務員招錄的標準進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選調考察人選,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轉任。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轉任對象,并在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轉任工作應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完成。
五、其他
(一)選調對象在報名、考試、體檢、公示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報有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二)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肇慶市高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