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國際翻譯學院因工作需要,擬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9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招聘對象為具有高校外語教學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招聘專業(yè)與職位
專業(yè):英語語言文學(口、筆譯方向)、阿拉伯語言文學、俄羅斯語言文學、西班牙語言文學、葡萄牙語言文學、韓國語言文學、法語語言文學、德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
職位:講師
三、招聘條件
(一)師德條件
中山大學聘任的教師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忠誠教育事業(yè),恪守學術規(guī)范,嚴謹治學,為人師表,關愛學生。
(二)學歷學位條件
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三)任職經歷
申請講師職務者,應具有3年以上擔任高校外語專業(yè)教學的工作經歷。
(四)教學工作
按照所在高校的有關教學管理規(guī)定,教學效果良好,任職期間未出現(xiàn)任何教學事故及差錯。
(五)業(yè)績條件
申請講師職務者,應具有成為本領域優(yōu)秀教師的素質,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已取得一定的能夠顯示自身水平的教學、帶隊或科研成果。申請講師職務者,需提交3項業(yè)績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項是近5年內取得的成果。
(六)年齡及健康要求
往屆畢業(yè)生申請人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崗位職責。
四、業(yè)績成果形式
重點評價其人才培養(yǎng)、教學成果。
申請人提交的業(yè)績成果包含人才培養(yǎng)與應用研究成果或高水平學術論著。業(yè)績成果既可以是1篇學術或教學研究論文、1部著作、1項教學改革、研究專報或競賽獎項等,也可以是申請人若干個緊密相關的成果組合而形成的一項業(yè)績成果。
業(yè)績成果的主要表現(xiàn)形式包括:
1.以第一作者在學術刊物公開發(fā)表論文;
2.參與撰寫研究專報、咨詢報告(排名前三),并被采用;
3.有正式出版的著作、譯著或教材(排名前三位);
4.有口、筆譯實踐證明,特別是大型會議口譯、省級以
上重大筆譯項目的實踐證明;
5.參與廳局級及以上課題研究(排名前三),或參加重要橫向項目。
6.主持校級科研項目或教改課題;
7.指導學生獲得國際比賽前三名或全國、省比賽冠軍;
8.在國家級教學競賽中獲得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八名。
9.在省級教學競賽中獲得單項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前六名;
10.獲得省級以上名師稱號。
五、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納入學校事業(yè)編制人員管理,實行職務聘任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員的戶籍,按照學校要求落戶至工作校區(qū)所在地。
(三)聘用人員的工作年限,根據學校聘用合同約定管理。
六、聘任程序
(一)學校統(tǒng)一發(fā)布招聘啟事
(二)報名應聘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4日
2.應聘材料
應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學教師職位申請表》。請從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612/761.html下載)。應聘講師職位者,還需提交個人簡歷,并附學歷、學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業(yè)績成果原件及復印件。所有申請人需提交所在學校院系黨組織師德考核意見(密封件)。
(三)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師德考核,符合招聘條件,并且滿足學校師德考核規(guī)定、無師德禁行行為的,并經學院審核,方能通過資格初審,安排參加面試。面試時應聘人員應按面試通知要求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核。面試名單將于報名時間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處網站公布。
(四)院系對申請人進行面試。
院系教授大會評議,院系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審議決定擬聘任人選。
面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術能力和職業(yè)素質,滿分100分。考察范圍包括:學術背景(20分)、學術潛力(20分)、語言表達(20分)、邏輯思維(20分)、知識面(20分)??偝煽兊陀?5分的,不進入體檢范圍。
(五)學校講師職務聘任專家小組審議院系擬聘任人選。
(六)體檢
按照學校講師職務聘任專家小組審議通過的擬聘任人選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提交學校審核。
(八)學校公示聘任結果。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處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正式發(fā)文聘任。
(九)院系與受聘人員簽訂個性化教師職務聘任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準確把握招聘條件,按要求進行報名,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guī)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三)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fā)現(xiàn)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可從符合相應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四)如應聘人員均不符合條件,用人單位可不確定人選,并可申請再次招聘。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區(qū)唐家灣大學路2號中山大學行政樓10樓國際翻譯學院
郵政編碼:519082
聯(lián)系人:藍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756-3668046
郵箱:lanshude@163.com
中山大學國際翻譯學院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