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號)、《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同一專業(y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相同分數(shù)線的原則;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yè)水平作為復試主要考核內容的原則,選拔具有較強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良好學術潛力的人才;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yè)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排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
4、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復試過程中嚴格遵循有關管理規(guī)定;
5、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1、成立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主要負責招生指標分配、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實、監(jiān)督審查復試錄取工作程序和環(huán)節(jié)、錄取結果的審核和上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2、成立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有上線生源的二級學院分別成立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一般應包含有合格生源的各招生專業(yè)(領域)。組長由二級學院院長擔任,成員由各專業(yè)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等5-7人組成。
主要職責包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公示與落實、成立復試小組、做好筆試試題、同等學力加試試題、面試試題的命題和保密工作以及受理考生的質疑和投訴等。
3、成立復試小組
各二級學院分別成立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原則上至少由5名成員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且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成員中至少有一名英語聽力、口語能力較強的專家,主要負責對考生聽說能力的測試。復試考生多的二級學院可以成立2個復試小組。
三、復試錄取工作程序
(一) 招生指標分配
根據我校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方案,將招生指標分配給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嚴格執(zhí)行學校分配的招生計劃。
(二) 復試分數(shù)線
學科門類名稱 專業(yè)學位名稱 | A類考生* |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
農學 | 255 | 34 | 51 |
農業(yè)碩士 | 255 | 34 | 51 |
工程碩士 | 265 | 35 | 53 |
教育碩士 | 310 | 44 | 66 |
(三)復試考生比例及人數(shù)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自主確定復試比例、參加復試考生人數(shù)及復試考生名單。原則上,一志愿上線考生均可參加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
(四)復試內容、形式及要求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外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三個方面。
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yè)的發(fā)展?jié)摿σ约皩Ρ緦W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內容應當具有難易區(qū)分度。
外語水平測試: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yè)外語的聽說能力、閱讀與寫作能力的測試??疾閮热輵斁哂须y易區(qū)分度。
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對報考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發(fā)展?jié)摿?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事業(yè)心、責任感、協(xié)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況等。涉及學術水平的考查內容應當具有難易區(qū)分度。
2、復試形式及要求
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
(1)專業(yè)知識筆試。滿分150分(其中:專業(yè)外語考核50分),筆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按照我校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列出的復試筆試科目進行,試題由各招生學院命制并組織考試。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加試筆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筆試由招生學院組織。同等學力加試成績只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學校規(guī)定分數(shù)者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采用面試形式,滿分100分,其中英語聽說能力占40分。主要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語聽力水平、口語水平,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等進行測試。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要規(guī)范復試程序,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面試題目由研究生招生學院命制并報研究生處備案。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政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堅決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3、考生加權總成績的計算
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均換算成百分制后按權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40%(復試筆試成績占復試成績權重的60%,面試成績占復試成績權重的40%)。
加權總成績=初試成績/500×100×0.6+復試成績×0.4。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專業(yè)外語筆試成績)/150×100×0.6+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成績+專業(yè)綜合能力面試成績) ×0.4。
(五) 復試錄取資格審查
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須在復試前嚴格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退出現(xiàn)役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不予復試。
1、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應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件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一致。姓名用字是否一致。身份證號碼是否與報名數(shù)據庫身份證號一致。
2、對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往屆考生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對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進行校驗,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書面稿及電子稿。
3、對學籍的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對其學籍進行校驗,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書面稿及電子稿。
學歷、學籍驗證辦法: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驗證。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或其代理機構出具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來校復試時將認證報告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學院。
河南省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代理機構為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yè)服務中心,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文苑南路與相濟路交叉口東南角,0371-65795070,65796015,網址:http://www.hnbys.gov.cn/。
4、對考生筆跡的鑒定。研究生處將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自命題答卷及復試筆試答卷整理后,會同研究生招生復試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及研究生招生學院資格審查人員對考生筆跡進行比對。必要時,可以請相關專業(yè)機構進行鑒定。
5、對考生函調材料及檔案的審查。對所有擬錄取考生,研究生處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其人事檔案等材料,并據此于4月10日前完成審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情況。
復試考生必須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者方可參加復試;未通過者,取消復試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校參加復試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1)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核對照片);(2)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核對照片、證件號碼);(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往屆生)原件及復印件(核對學歷證書編號、學位證書編號);(4)學生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5)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書面稿及電子稿;(6)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往屆生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7)應屆畢業(yè)生學位學歷證明;(8)《河南科技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體檢)。(10)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交本人《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體檢
根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規(guī)定,我校對復試考生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體檢費:30元/生,由校醫(yī)院收取。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七)關于“碩師計劃”推免生
所有已錄取的“碩師計劃”推免生不再參加統(tǒng)考生復試,如有放棄推免生資格的務于3月31日前向錄取學院和研招辦提交書面報告。如出現(xiàn)下列情況將取消錄取資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huán)節(jié)(含畢業(yè)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資格至畢業(yè)之日有受過刑事、行政、紀律處分等情況。
四、調劑工作
(一)接受調劑生的學科專業(yè)或領域
2017年,我校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有缺額,接受考生調劑。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視考生調劑情況,以完成招生計劃為原則,生源多則多錄,錄滿為止。鼓勵第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學術學位、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的上線考生調劑到我校非全日制相關領域。“退役大學生士兵”既可以選擇全日制,也可以選擇非全日制。原則上,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所列學科專業(yè)或領域均可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調劑。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報考條件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或報考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我校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可申請調劑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我校接受“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不低于180分,單科成績20分以上。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調劑基本條件
1、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五)調劑程序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進行,未經調劑系統(tǒng)錄取的考生不予認可(退役大學生士兵除外)。
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3月17日到4月30日。
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志愿,我校研招辦將通過網上調劑系統(tǒng)通知獲準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一般為48小時)回復確認。
(六)我校考生調劑外校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復試分數(shù)線,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或在我校無法錄取的情況下,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17年的調劑政策和要求,申請調劑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應積極組織推薦調劑工作。如接收調劑單位需調取考生初試答卷,請考生持本人調檔函到我校研究生處304室辦理。
為方便考生調劑,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應于4月2日前告知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
五、復議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申請,二級學院應及時調查、認真處理并回復考生??忌鐚Χ墝W院處理不服,可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訴。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1、堅持“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嚴格按照招生指標和研究生復試分數(shù)線進行復試錄取。
2、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拔人才。
(二)錄取類別
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 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考生畢業(yè)后按定向合同就業(yè)。“定向就業(yè)”考生必須在錄取前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未簽協(xié)議的考生則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非定向就業(yè)”考生須調人事檔案、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畢業(yè)時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
(三)錄取程序
1、各研究生招生學院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復試合格的考生是否錄取應以綜合成績排名為主要依據,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和校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須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準考證號、初試各科成績及總分、復試的各項成績及總分、加權總成績及其排名、擬錄取專業(yè)等信息。
3、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公示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4、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
研究生處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七、大力推進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認真落實上級文件要求,大力推進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切實做到“招生計劃、招生指標分配方案、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錄取考生信息、咨詢及申訴渠道”六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須于3月31日下午6∶00前將擬錄取名單、面試登記表、復試登記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材料報送研究生處。對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有疑問的,及時通知考生在4月20日之前提交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忌话磿r提交認證報告或者提交虛假認證報告等資格審查材料所造成的不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 內 容 |
3月15日 | 參加河南省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 |
3月17日 |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開通,發(fā)布我校非全日制缺額調劑信息 |
3月21日 |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研究確定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方案及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
3月22日上午 | 召開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 |
3月22日下午 | 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一志愿上線考生及調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
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研究生處網站發(fā)布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等信息 | |
研究生處將一志愿上線考生名單、考生報名信息、面試登記表、復試登記表等材料發(fā)送各研究生招生學院。 | |
3月22日下午 | 各二級學院通知上線考生復試 |
3月23日 | 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報送研究生處 |
3月17日—4月30日 | 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復試分數(shù)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在我校無法錄取的情況下,可申請調劑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 |
3月27日 | 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將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外語筆試、同等學力加試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報送研究生處備案。 |
3月28日 | 復試考生報到、資格審查、誠信教育。 |
研究生處會同校紀委審查復試考生初試答卷。 | |
下午02∶30—6∶30,同等學力加試。加試結束后,隨即通知命題人員閱卷。 | |
3月29日 | 上午07∶00—08∶40,體檢。 |
上午09∶00—12∶00,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外語筆試。 | |
下午02∶30—6∶30,面試 | |
3月31日前 | 擬錄取名單、面試登記表、復試登記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等材料報送研究生處。 |
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將復試結果通知所有復試考生(包括擬錄取的和未錄取的考生)。 | |
通知擬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網上確認“待錄取”。 | |
對擬錄取的校外考生寄發(fā)“調檔函”。 | |
4月6日—4月19日 | 復試結果公示10個工作日 |
4月20日 |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 |
4月21日—4月30日 | 擬錄取結果上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預檢查 |
4月30日 | 完成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錄取結果上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
6月份 | 河南省招生辦確認錄取數(shù)據后,寄送考生錄取通知書 |
研招辦聯(lián)系電話:3040863、3040150
地址:校行政辦公樓304室
舉報監(jiān)督電話:
校 紀 委:3040279,投訴信箱:jiw@hist.edu.cn;
研究生處:3040150,投訴信箱:wangziliang1966@163.com。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