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公開選調公務員?,F(xiàn)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shù)
佛山市審計局科員4名(職位詳見附件2)。
二、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四)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五)有一定的文字寫作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審計專業(yè)知識和計算機審計應用能力;
(六)思想端正,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需經常出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滿試用期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2、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選調公告規(guī)定的選調條件和相關要求,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名后,將材料以郵政信件或郵政快遞的方式郵寄,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附近期免冠紅底大一寸相片2張)及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獲獎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自薦材料等相關材料。
3、報名郵寄地址:佛山市禪城區(qū)嶺南大道北12號8號樓8樓佛山市審計局辦公室,郵政編碼:528000,電話:0757-83324900,聯(lián)系人:張先生。
(二)資格審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對報名資料進行審核,擇優(yōu)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考試(經初審,對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報名資料不予退還)。
(三)考試:考試形式、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按照公務員轉任相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
(五)轉任: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選調人員,并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