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河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實施辦法(試行)》(校研〔2014〕32號),為確保“申請-審核”招生工作平穩(wěn)推進,學校決定2017年繼續(xù)試行博士研究生 “申請-審核”招生模式,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計劃
共2個。兩個省級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各1個。
二、基本條件
除滿足普通招考報考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1.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在博士研究生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且其所獲學位學科與申請學科相同或相近。
2.英語水平。申請人應至少有一項英語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水平:TOEFL(72分)、雅思(6.0分)、國家英語六級考試(425分)、國家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八級考試(60分)、WSK(PETS5)(60+3分)等。
3.科研業(yè)績。人文社會科學學科,近3年來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并被檢索;理工類學科,近3年來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并被檢索。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申請(3月16日~3月25日)
申請者應該在報名前與擬報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聯(lián)系、溝通,在征得指導教師同意后方可報名,并根據報考導師擬定的攻讀博士研究生期間研究內容,撰寫研究計劃和預期目標,同時向招生單位提出申請。
(二)形式審查與網上報名(3月26日~3月31日)
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應嚴格審查申請人申請材料,并簽署審查意見。“申請-審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單位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逐項進行核對、整理后,通知申請者登錄學校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上報名。
(三)初審(4月1日~4月20日)
考核組根據申請者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對其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進行初評,并提出進入考核階段的申請者名單,同時將進入考核階段申請者的相關業(yè)績材料在一定范圍內公示10日。
(四)考核(4月30日前)
通過招生單位初審、公示的申請者,由招生單位通知其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綜合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 外語水平。包括聽力、口語及外語綜合應用能力等。
2. 學術素養(yǎng)。包括對本學科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及運用能力,以及在該研究領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等,重在考核能夠體現申請者培養(yǎng)潛質的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等。
3. 研究內容。主要考核申請者博士學位論文選題的理論價值和應用前景、研究計劃預期目標,以及申請者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情況。
4. 綜合素質。包括申請者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tài)度、學術水平、學術道德、遵紀守法、心理健康等。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面試方式,也可以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己私Y束后,考核組分別給出上述四項考核內容的成績(評價與測試結果得分按百分制設置),并提出擬錄取人選。其中綜合素質成績中有1名審核專家組成員給分不滿60分者,不予錄取。
(五)錄取(5月上旬)
1.擬錄取名單初審。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交的考核材料、考核成績和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查,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者所有報考材料(證書及科研材料原件除外)及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包括姓名、擬錄取專業(yè)、導師、考核成績等信息)報送研招辦。
2. 擬錄取名單審定。研究生處對各招生單位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和相關材料進行匯總、復核,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
3.擬錄取名單公示。研究生處將領導小組審定的擬錄取名單隨同當年擬錄取的統(tǒng)考生名單一并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簽約
公示無異議后,學生須與招生單位、招生導師就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要求、目標任務等簽訂合約,合約一式三份,學生、導師和招生單位各留存一份。學習年限、獎助學金和相關待遇按照我校2017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有關條款執(zhí)行。
四、申請材料
1.《河南理工大學“申請-審核”選拔博士研究生申請表》、《報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報考博士研究生登記卡》。
2.身份證復印件。
3. 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入學前補交)。
4.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公章)。
5.碩士學位論文摘要、評議材料及答辯決議(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入學前補交)。
6.兩位專家(正高級)的書面推薦意見。
7.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劃和預期目標。
8.獲獎證書、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chuàng)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復印件。
9.其他可以證明本人科研或英語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0.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近半年內的體檢合格證明。
五、其他
1. 請招生單位根據《河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實施辦法(試行)》(校研〔2014〕32號),制定本單位“申請-審核”招生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同時在本單位網站主頁予以公布。
2. 所提交材料按照附件要求順序整理。
河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
2017年2月18日
附件(待更新):
1.“申請-審核”報名材料明細表
2.“申請-審核”選拔博士研究生申請表
3.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報考博士研究生登記卡
5.報考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