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準攜帶規(guī)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以及2B鉛筆、無封套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紙鰞炔坏米孕袀鬟f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忌I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貼“一題多卷”科目的試卷條形碼。凡漏貼試卷條形碼的,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fā)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提出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忌仨氂矛F(xiàn)行規(guī)范的語言文字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應在試卷、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答題。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停筆。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jiān)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監(jiān)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