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農業(yè)大學美術術科考試大綱(2017年)
一、考試性質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術科招生考試,是面向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yè)的考生進行的專業(yè)基礎技能測試,是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考試能力要求
美術術科考試要求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yǎng)、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運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和考試目的
美術術科考試包括素描、色彩兩門科目。
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色彩考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四、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素描、色彩均按滿分100分進行評分。
考生美術術科統(tǒng)考的總分為素描、色彩兩科得分之和,滿分為200分。
五、各科目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素描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①寫生(靜物、人物頭像、人物帶手半身像);
②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guī)定的內容;
③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紙(考場提供);
②鉛筆、炭筆、木炭條、炭棒均可(考生自帶);
③不大于8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guī)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動態(tài)、結構透視關系、特征、神態(tài)、空間關系等);正確理解對象結構及體面關系,并能完整地表現;畫面調子對比明快,素描關系準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 占20%
造型與比例 占30%
細節(jié)深入與局部刻畫 占25%
表現手段與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形式與范圍
①寫生(靜物、人物頭像);
②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guī)定的內容;
③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紙(考場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顏料均可(考生自帶);
③不大于8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④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
考生時間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guī)定及要求;有明確的色調意識和良好的色彩感覺,構圖合理,色彩關系明確生動,畫面富有美感;色彩與形體結合緊密,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 占15%
色彩關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現技法 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