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和市教育局的統(tǒng)一要求,經(jīng)瀘州市龍馬潭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委員會審核,詹會梅等二十八名申請小學、初中、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需要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證的人員是否需要測試由瀘州市教育局審核認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手續(xù)辦理時間:2016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和2寸證件照一張到龍馬潭區(qū)教育局人事股辦理能力測試相關手續(xù),并領取測試范圍。未按時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2、測試時間: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8:00
二、測試地點:新民小學
三、參加測試人員:
詹會梅 李 梅 劉春梅 穆 楊 陳 肖 潘曉遲 游 佳
肖興勤 邱月璐 胡高英 程利梅 張雅君 楊 林 熊藝喬
梅 麗 李 佳 劉夢玲 官李梅 張 輝 曹 燕 趙明燕
萬馨憶 李亞鴻 羅 彬 梁 燕 陽婷婷 尹雪陽 程貴芳
四、測試程序:
1、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到新民小學指定地點抽取課題、備課、說課。
2、備課時間40分鐘,說課時間15—30分鐘(含面試)。
3、說課結束后,接受專家組提問。
五、注意事項:
申請人測試時需持有效身份證。
聯(lián)系電話:0830-2522061
瀘州市龍馬潭區(qū)教育局
21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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