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加強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干部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從全州13縣市在職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遴選1名工作人員。職位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工作人員。
一、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文字表達能力、公文處理能力。
2.報考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職位的人員需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考人員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鄉(xiāng)鎮(zhèn)錄用公務員須滿5年以上工作經歷。
4.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品行兼優(yōu)。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地點:蒙自市州級行政中心州政府辦公大樓州委編辦綜合科B520辦公室。
(三)報名方式:
1.報名實行現(xiàn)場報名,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請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xiàn)場代為報名。
2.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基本情況、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須經本人所在單位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5)本人近期同底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聯(lián)系人:張議尹電話:3732135
三、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上午8:00至12月6日下午17:00,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即可列為參加筆試人選。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公示在紅河州公務員局網(http://www.gwy.hh.gov.cn),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核發(fā)準考證。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參加筆試人選。遴選職位的開考比例原則為1:5。根據(jù)報名及資格審查情況,達不到1:5開考比例的,報經州委組織部同意后,可按1:3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取消該職位考試。
四、考試程序
(一)筆試。筆試采用100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筆試內容為國家和省州發(fā)展政策、經濟理論知識、機構編制工作知識和公文寫作。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遴選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前3名為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用100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應變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經歷業(yè)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與審改工作職位匹配程度等。采用100分制,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占總成績的20%。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遴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職位確定前2名為經歷業(yè)績評價人選。
五、考察和體檢
筆試、面試、經歷業(yè)績評價三個程序結束后,按遴選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前2名為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xù)
體檢、考察結束后,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遴選對象,在紅河州公務員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選調。
七、其他須知事項
1.選調的相關信息在紅河州公務員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2.本選調公告由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3.主動接受監(jiān)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第八紀工委監(jiān)督電話:3737752)。
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