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是否可以累積計算?
答:可以。基層工作經歷,指公務員錄用后,在基層機關或基層參公單位的崗位上實際在崗工作時間滿3年(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因借調工作、外出學習等各種原因連續(xù)脫離基層工作崗位半年以上的,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
2016年青島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報考報名時間/筆試時間/打印準考證時間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