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將我市2012年公務員考錄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審核時間:2012年4月5-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審核地點: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東臺市北海路8號,市人防大樓17樓1719房間)
聯(lián)系電話:89561719,85212617
報考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
1、201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
2、其他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簿(復印件需加蓋當?shù)毓膊块T戶籍專用章)、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須出具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證明;“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需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3、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應按考錄簡章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明;
4、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5、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其中有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要求的,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