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錄用單位:
根據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劉逸等28名同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清人社〔2016〕222號)文精神,同意梁嘉業(yè)等5位同志錄用為公務員,試用期1年。
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附: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名單(第三批)
易賢下載網:2016年清遠市連州市梁嘉業(yè)等5位錄用為公務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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