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應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目錄》(見附件3,填寫好申請人的基本信息)一份;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系統(tǒng)生成,雙面打印,兩份單獨左側裝訂,一份與附件材料裝訂成冊);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學歷證書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簡稱“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學歷證明(即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在“學信網(wǎng)”上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
5.《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兩份;
8.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或《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9.《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成績報告單》原件一份;
10.近5年(含5年)內(nèi)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員,以上第9項不作要求,但應提供本科“學籍檔案證明”(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成績證明)方可申請免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1.取得博士學位人員,以上6、8、9項不作要求,但應提供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2.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以上6、8、9項不作要求,但應提供相應任職資格證書或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3.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聘用合同須能體現(xiàn)目前已在我院聘滿1年);
14.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原件一份(由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去馬尾社保中心打印個人繳費明細,地址:馬尾區(qū)羅星西路30號時代廣場三樓(馬尾區(qū)法院旁));
15.任教學科(專業(yè))須與所學專業(yè)(本科、研究生專業(yè))一致,申請任教學科范疇不能大于所學專業(yè),若申請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本科、研究生專業(yè))都不一致的,需提供任教學科的本科或研究生課程成績證明,并提供學院教務部出具的、承擔所申請任教學科近一年的授課計劃任務書、教學效果及評價等相關證明材料;
16.思政輔導員應提供學生工作部門出具的擔任輔導員證明,證明應包括擔任輔導員時間、擔任我院何年級何專業(yè)以及是否還在輔導員崗位上等內(nèi)容,網(wǎng)絡申報時應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本人簡歷的“職務”欄目注明“輔導員”。思政輔導員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按照“思想政治教育”學科給予認定;
17.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的小二寸(35×45mm)彩色相片1張(相片要求與申請表上同版,背面靠下位置用圓珠筆書寫“陽光學院”及姓名),同時此版相片的電子版(文件名:姓名身份證號,如:張三350102199001011234,文件名不要有多余的空格或字符)。
上述材料統(tǒng)一使用A4規(guī)格紙張制作或復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其余兩份單獨裝訂)和其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請按《福建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目錄》順序進行整理,并將清單目錄作為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