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將于9月10日(周六)舉行,上午為筆試,下午為口試。
具體考試時間安排為:
1.筆試
日 期 | 2016年9月10日上午 | |||
入場時間 | 8:30—8:45 | |||
開考時間 | 9:00 | |||
考試級別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考試時間 | 90分鐘 (9:00-10:30) | 120分鐘 (9:00-11:00) | 120分鐘 (9:00-11:00) | 145分鐘 (9:00-11:25) |
2.口試
日 期 | 2016年9月10日下午 |
入場時間 | 下午1:30-2:00 |
開考時間 | 下午2:00 |
每個級別每組口試的最長時間為:
一級(PETS-1)—8分鐘/2名考生;
二級(PETS-2)—10分鐘/2名考生;
三級(PETS-3)—10分鐘/2名考生;
四級(PETS-4)—12分鐘/2名考生。
本次考試共安排青島旅游學校、青島大學、青島科技大學、青島理工大學4個考點,詳細地址請見附件1。
請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于考試前一周,登錄青島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的報名網(wǎng)站自行打印準考證,確認考試地點。
2.上午8:45后禁止進入筆試考場,口語考試下午2:00后禁止考生進入口試候考室。
3.考生入場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武警人員證件、護照等)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核驗,并按要求在“考場座位表”上簽自己的姓名。
4.考生承諾并遵守“筆試考生守則”和“口試考生守則”中的一切內(nèi)容。
5.參加筆試、口試的考生需攜帶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涂黑答題卡用)、黑色字跡簽字筆、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如發(fā)現(xiàn)考生攜帶以上禁帶物品,考生將作為違紀處理,取消該次考試成績。
6.考試正式開始后,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離開考場。
7.考試結束后,準考證應妥善保存,日后領取考試成績用。
8.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如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作弊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33號令)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考生應自覺服從監(jiān)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監(jiān)考人員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并通知其所在單位。
咨詢電話:8578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