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可以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應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自愿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限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