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充實麗江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隊伍,滿足自身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經(jīng)麗江市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特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話務員4名。
(二)招聘人員需具備的資格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2、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為人誠信,工作積極主動、細致熱情,有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和心理承受能力,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標準,口齒清晰;
4、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
5、麗江市(含縣、區(qū))戶口。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08:30時—11:30時,下午15:00時—17:30時)。
2、報名地點:麗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樓人事科(麗江市古城區(qū)祥和麗城太和西路),聯(lián)系電話:0888-5156384。
3、注意事項: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明、本人近期證件照1張,上述資料需攜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4、資格審查: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根據(jù)報名情況,由用人單位對初審合格的應聘者統(tǒng)一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jù)面試情況,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在制定醫(yī)院進行。
五、公示
經(jīng)過面試、體檢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含法定休息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為每月3000元(含六險)。聘用合同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要求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八、備注
本次招聘實行合同制,不占用編制,經(jīng)面試聘用后,采用社會購買服務形式,聘用人員參照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并對聘用人員實行年度考核機制,考核不合格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市工商局人事科:0888—5156384
監(jiān)督電話:市紀委派出第八紀工委:0888-5100695
市工商局紀檢監(jiān)察室:0888—5156276
附件:麗江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社會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
麗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