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文山學院2016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的國民教育大學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完全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專業(yè)及人數(shù)
崗位 | 人數(shù) | 學歷 | 專業(yè)及方向 | |
人文學院 | 教學 | 1 | 博士 | 歷史學(民族史、邊疆史、歷史地理學等方向) |
政法經(jīng)濟學院 | 教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經(jīng)濟學學科各專業(yè);物流管理、企業(yè)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財務管理、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 |
環(huán)境與資源學院 | 教學 | 1 | 博士 | 植物病理學 |
藝術學院 | 教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音樂學(聲樂或演唱)、音樂與舞蹈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學 | ||
外國語學院 | 教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英語類專業(yè) |
1 | 本科及以上 | 泰語或外國語言文學(泰語方向) | ||
教育科學學院 | 教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中國語言文學 |
思政部 | 教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主義原理、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chǎn)主義運動 |
教務處 | 專技 | 1 | 碩士及以上 | 計算機科學技術教育、高等教育學 |
財務處 | 專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財務管理、會計學 |
合計 | 11 |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考崗位查詢
2016年云南省教育廳直屬事業(yè)單位文山學院招聘的具體人數(shù)、崗位、資格推薦等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ynhrss.gov.cn)和文山學院網(wǎng)站(http://www.wsu.edu.cn或http://rsc.wsu.edu.cn)查詢。
(二)堅持以人為本,根據(j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等考核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和技能要求。
(五)年齡要求:應屆畢業(yè)生不限年齡。往屆畢業(yè)生或其他考生:本科學歷、學位人員年齡須在30周歲(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碩士學歷、學位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學歷、學位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特殊專長、業(yè)績突出者,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jié)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
五、應聘人員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1.應聘人員須填寫《文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
2.應聘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的學歷、學位須經(jīng)教育部認定)、身份證。
3.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印章)。
4.應聘人員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應聘人員還須提供相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執(zhí)業(yè)證書等能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六、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文山學院網(wǎng)站(http://www.wsu.edu.cn或http://rsc.wsu.edu.cn/)報名,下載如實填寫《文山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并按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復審。報名郵箱:wstcrsc@163.com;754509410@qq.com。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7-21日,共5天。
聯(lián)系人:蔡留艷電話:0876-2152020;張世偉電話:0876-2624099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相應學歷“雙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其他相關材料(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掃描件。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由文山學院和省教育廳對報名考生進行初步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結(jié)果于2016年8月22-23日在文山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http://rsc.wsu.edu.cn/)公布。
(2)資格復審: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到文山學院進行資格復審。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攜帶上述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同時提交一份紙質(zhì)的個人自薦材料,復審合格者方可領取準考證。
(3)領取筆試準考證:復審時間與領取準考證時間同步。
地點:文山學院文賢摟四樓人事處4-14室。
七、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為百分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指導下,由文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文山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公布考試的相關信息,省教育廳人事處將實際參與考試相關環(huán)節(jié)。
1.筆試(50%):筆試考試時間: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文山學院綜合教學樓C區(qū)201、202、203、204、205、206教室。筆試為閉卷考試,主要考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是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zhì),專業(yè)基礎知識主要測試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數(shù)達到1:3方可組織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博士崗位除外),則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shù),緊缺急需人員的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經(jīng)省人社廳和教育廳批準方可組織開考。筆試成績于筆試考試結(jié)束當天在文山學院人事處公告欄上公布,考生對本人筆試成績及筆試成績名次有異議的,可向人事處申請復查。
具有博士學歷、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50%):根據(jù)崗位招聘人數(shù),按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應聘者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如進入面試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依次替補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兩輪方式進行,第一輪面試由用人部門以本專業(yè)領域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為內(nèi)容、采取試講、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第二輪面試由學校考核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綜合面試,采取答辯、結(jié)構(gòu)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zhì),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
面試時間: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部門面試,部門面試地點由相關部門自定;8月28日(星期日)學校層面面試,面試地點:文山學院學術交流中心三樓303-2室。
3.成績計算。
(1)面試成績=部門面試×50%+學??己诵〗M面試×50%。
(2)考試綜合成績
參加筆試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免筆試人員: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及排名在文山學院人事處公告欄內(nèi)進行公布。公布地點:文山學院文賢摟4-15室門口公告欄。
八、考核
根據(jù)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考核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及內(nèi)容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九、體檢
考核合格人員須進行體檢,由文山學院人事處組織參加體檢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核和體檢結(jié)果,經(jīng)學校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文山學院人事處網(wǎng)站和公示欄內(nèi)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方可按程序報批。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按照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在報批時附情況說明: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jié)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nèi)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人員是博士的,學校給予一定的安家補助費和科研啟動經(jīng)費。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本科初次就業(y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監(jiān)督及相關要求
應聘者須服從國家和云南省的公開招聘政策規(guī)定,提供符合規(guī)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應聘者,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招聘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擬聘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相應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原件,畢業(yè)證的專業(yè)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予聘用。
聯(lián)系部門:文山學院人事處電話:0876—2152020、2624099
監(jiān)督部門:文山學院紀監(jiān)審處電話:0876-2666609
文山學院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