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山市思源實驗學校小學部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準,面向全州公辦學校公開選調在職在編的相應學科教師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公開選調相應學科教師共3名。其中:音樂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美術教師1名。
三、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和工作能力。
5.具備選調職位所需的相應條件。
6.必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7.此次公開選調,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具體條件
1.所有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單獨說明的除外)。
2.語文教師崗位要求普通話水平達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師崗位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3.所有教師崗位均要求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具有從事報考學科三年及以上的教學經歷。
5.報考者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1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情形可放寬年齡至40周歲(197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一是國家、省、州、縣(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須提供縣(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證書或文件原件);二是個人獲國家、省、州教育系統(tǒng)組織的課堂教學或教師專業(yè)技能競賽等級獎的(組織獎、集體獎、指導獎等不在此范圍);三是已經獲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四是縣(市)級以上非遺傳承人等特殊人才的。上述第四類人員以及個人獲全國課堂教學或教師專業(yè)技能競賽等級獎的學歷放寬至???。
6.除了常規(guī)考察內容以外,音樂教師還需考察鼓號、管樂演奏,聲樂方面的技能;體育教師考察足球、田徑、乒乓球技能;美術教師考察版畫、泥塑、書畫、電腦設計技能。以上考察內容可以單選或者多選。
7.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符合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1.工作未滿五年的新招聘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能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初審,所有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報名地點:文山實驗小學南校區(qū)樂道樓四樓黨政辦公室。
3.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辦法。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應在現(xiàn)場報名前親筆如實填寫《文山思源學校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并簽字, 加蓋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
4.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順序整理):
⑴《報名表》一式兩份,同時提交電子版。
⑵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
⑶畢業(yè)證(有多個學歷的須提供各層次的畢業(yè)證)。
⑷學歷認證報告(有多個學歷的需提供各層次的畢業(yè)證,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還需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無學歷認證報告的可暫時提供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代替,聘用前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⑸學位證(無學位的不提供)。
⑹教師資格證。
⑺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⑻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
⑼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證或登記表。
⑽有效期內《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
⑾在義務教育階段從事過所報考學科三年及以上教學經歷及這三年教育教學工作業(yè)績材料;
⑿各種榮譽、獲獎證書和教育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⒀適合于放寬年齡和學歷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
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提供電子照片)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現(xiàn)場審驗。除《報名表》外,其它材料同時提交一份復印件(復印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者的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于2016年8月 1日在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文山市人民政府網(www.37.gov.cn)、文山實驗小學網站公示。
(三)考試
1.考試方式:面試和實際操作,部分專業(yè)類教師還需考察專業(yè)技能。
2.考試內容:面試(5分鐘)主要考核應試者的儀表風度、專業(yè)知識、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語言表達等能力,主要以現(xiàn)場答辯方式進行考核;實際操作(15分鐘講課展示,2小時備課)主要考核應試者的教學基本功、專業(yè)水平、教育教學綜合能力等,實際操作主要以備課、課件制作、講課方式進行考核;音樂、體育、美術、教師還需考察相應的專業(yè)能力水平。
3.準考證領?。?016年8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到文山實驗小學南校區(qū)黨政辦公室領取。
4.考試時間及地點:2016年8月8日上午8:00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文山實驗小學南校區(qū)階梯教室集中參加面試和實際操作考核。
(四)綜合成績
1.面試和實際操作滿分各100分。綜合成績=面試成績X30%+操作成績X70%,設置合格成績分數線,綜合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選調程序。如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人選的,按照操作成績、面試成績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的,按市內、市外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
2.綜合成績于2016年8月9日在文山人社網、文山市人民政府網、文山實驗小學網站和校內公示。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必須在縣(市)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與市教育局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重點對擬選調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等進行審核。同時要核實擬選調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
3.確定進入下一選調程序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本人檔案到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鳳凰路市政務中心4樓)進行審閱。
4.體檢、考核結果作為是否選調的依據。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個人放棄等情況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綜合成績達到合格成績分數線的其他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遞補一次。
(六)公示
體檢和考核通過的人員即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文山人社網、文山市人民政府網、文山實驗小學網站網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異議的,經調查核實屬實的,不予選調。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在辦理干部人事調動手續(xù)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干部檔案等進一步審核,條件不符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其它事項
(一)成立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單位等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在選調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確定的,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工作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的指導、監(jiān)督下,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選調工作有關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
(二)嚴禁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相關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報名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文山實驗小學:0876-2132722
監(jiān)督電話:
文山市教育局監(jiān)審科:0876-2143323
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山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