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鄭州市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
來源:鄭州職稱網 閱讀:923 次 日期:2016-07-19 09: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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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地產管理局(中心):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試[2016]1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2016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2016年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考點設在鄭州市區(qū)。

二、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7、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

為便于統(tǒng)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qū))”欄目信息。

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yè)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獲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條件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模式,滾動周期為兩年。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四、報名時間、程序、交費及準考證領取

(一)網上報名時間

鄭州市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7月11日9:00至7月25日17:00??忌鷳趫竺陂g完成所有報名程序并下載《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下稱《考試報名申請表》),否則視為未成功報名。

考生信息在網上提交后,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請考生準確核對個人信息后再進行提交。

(二)報名程序、交費

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及交費相結合的辦法。有2015年合格成績的考生視為老考生報名,首次報考或無2015年合格成績的考生視為新考生報名。

(1)考生網上報名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http://henan.ksxtbm.cirea.net.cn/index.aspx(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網址),點擊“網上報名—進入”進入登錄頁面,老考生輸入證件號碼和檔案號登錄系統(tǒng),新考生點擊“新考生報名”登錄系統(tǒng),然后按照網站提示進入信息填寫頁面,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忌堊⒁馍蟼飨到y(tǒng)規(guī)定、清晰、無變形、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大小小于100kb,尺寸為105x148像素。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照片后,點擊“提交”再次核對報名信息,確認無誤之后下載打印《考試報名申請表》。

考生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時要注意選擇正確的國籍(地區(qū)),考試地點不可填寫。考生在填寫報名表時,報名地點應選擇為鄭州。

(2)現場資格審查及地點

現場資格審查由市房管局進行初審,市人社局復審。初審時間在2016年7月25日至7月27日期間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地點: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鄭東新區(qū)商務外環(huán)與商務東四街交叉口聯(lián)合大廈1718房間)。

咨詢電話:0371--67889725 67182939 67889908

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考試報名申請表》三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底版證件照兩張(粘貼在一份報名表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三份,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加專業(yè)工作經歷證明三份,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信息備案表三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載)。

2015年參加過考試并有合格成績的考生只需提交《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和考試費用。

(3)收費標準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的規(guī)定,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每人每科交考務費55元。根據原省計劃發(fā)展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豫計收〔2005〕52號)的規(guī)定,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每人交報名費20元。

(三)準考證領取地點及時間

具體領取地點及時間請審核通過并交費的考生通過河南省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xié)會(www.hnrea.org.cn)“考試信息”專欄查詢。

五、教材及考前培訓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荚嚱滩牡陌l(fā)行和考前培訓工作統(tǒng)一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處負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經批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忌醋栽冈瓌t參加培訓。

六、注意事項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yè)。

(二)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qū)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三)報名、考試所填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姓名相同;不得寫繁體字、異體字和不規(guī)范簡化字。

(四)考生報名時要認真填寫校對報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

(五)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參加滾動考試的考生一定要記好自己的檔案號,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此科目考試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七)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移動電話、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移動通訊設備。

(八)全省考生可在考試2個月后登陸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www.cirea.org.cn)“資格考試”專欄查詢考試成績。

(九)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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