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現(xiàn)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海事局(以下簡稱“福建海事局”)2012年招錄公務員面試體檢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面試名單
報考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其中,報考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總分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40分。
參加面試的考生人選按照招考簡章中確定的面試人選1:4或1:3的比例在通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職位按申請調(diào)劑且符合職位要求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生面試名單詳見附件一。
二、報到、資格審查及面試時間
1、面試時間定于2012年2月23日-2月24日之間進行,請各位考生于2012年2月22日報到,進行面試前的現(xiàn)場資格審查(各職位具體報到、資格審查及面試時間參見附件二)。
2、所有考生資格審查統(tǒng)一在2月22日進行,考生須于規(guī)定日期當天上午8:30準時報到進行資格審查。如因個人原因,逾時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不再補審、補試。
三、報到、資格審查、面試地點及交通
報到、資格審查及面試地點:福州市臺江區(qū)西二環(huán)南路116號(海事大廈九層會議室)
交通線路:(具體公交線路見附件三)。
四、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2*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guī)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成績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綜合成績,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我局將根據(jù)上述原則組織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體檢要求組織體檢。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
六、面試確認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在該公告發(fā)布后,立即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面試確認單見附件三)的形式進行確認,確認截止時間為2012年2月10日17:00,未按規(guī)定時間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2、若考生決定自愿放棄面試的,請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將《放棄面試聲明書》(見附件三)傳真或郵寄至福建海事局人事教育處。如考生放棄面試又不按要求提交《放棄面試聲明書》的,視同放棄面試,同時我局將考生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七、注意事項
1、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福建海事局報到、驗證、面試,否則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不再補試。
2、考生報到、驗證時,須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8張。
(2)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身份證件(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見附件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因學校放假,提供《報名推薦表》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4)以非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職位條件未要求學位的無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同時提供本科、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三)一份。
(6)以非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失(待)業(yè)證明》(見附件三,社會在職、失業(yè)、待業(yè)人員提供)原件。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7)滿足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各類證明材料:如黨員身份證明材料、英語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專業(yè)八級等外語類證書2012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錄用報到前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2012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錄用報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面試時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確有困難的,請?zhí)崆疤峁┐瑔T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編號和簽發(fā)機關即可。
(8)考生系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經(jīng)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9)“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10)考察聯(lián)系表(具體見附件四)以電子郵件方式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發(fā)送至fjmsarjc@sina.cn。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并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經(jīng)調(diào)劑進入面試的考生需準備的材料與上述要求相同。提供的所有材料復印件原則上要求為A4紙。
3、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的碩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學計劃,不能在2012年7月前畢業(yè)的考生),無論以何種學歷報考,一律不予錄用。一旦發(fā)現(xiàn)此類情況,將立即停止對該考生的后期各項工作,并將考生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4、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食宿自行安排,各項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員(須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本人在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費用及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
5、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考生應及時將變動情況發(fā)E-mail到fjmsarjc@sina.cn,并保持聯(lián)系手機或電話暢通。
6、有關招錄的未盡事項將陸續(xù)通過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局(www.scs.gov.cn)、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www.msa.gov.cn)和福建海事局(www.fjmsa.gov.cn)網(wǎng)站進行公告,請及時查閱。
7、福建海事局人事教育處聯(lián)系電話:0591-83838350、傳真號:0591-83838357;聯(lián)系人:張林偉、董慧;地址:福州市臺江區(qū)西二環(huán)南路116號(海事大廈)福建海事局人事教育處(郵編:350004)。
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招錄公務員監(jiān)督電話:010-65293731。
附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海事局2012年招錄公務員面試日程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海事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