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法院工作力量,提高審執(zhí)工作效率,確保法院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合同制司法警察,其中男4或5人,女1或2人。具體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戶口為山西省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男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出生),女25周歲以下(1991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未受過刑事、行政處罰處分;
3、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4、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身體障礙,無口吃、色盲、紋身,無明顯疤痕,無傳染病,無吸毒史,無抑郁史及精神心理問題;
6、不是本院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或配偶;
7、有A1駕駛本的可放寬報名條件,并優(yōu)先錄用。
(二)合同制司法警察需具備的專業(yè)條件
1、具有法律或相關專業(yè)的專科以上學歷,具備與司法警察工作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
2、退伍軍人、有司法警察工作經驗、有體育特長者優(yōu)先錄用,報名條件可適當放寬;
3、雙眼裸視5.0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4、無不適宜劇烈運動、不適宜司法警察工作的其他疾病。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不含雙休日)。(二)報名地點:太原市迎澤區(qū)人民法院辦公樓一層107室(寇莊南街22號)。(三)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駕駛證、優(yōu)先錄取或放寬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以上證明提交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張(紅底)。
(四)資格審查合格后按通知時間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考生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一)體能測試
凡符合條件并登記報名的應聘人員,均應進行體能測試,測試科目:
男子組項目:引體向上、俯臥撐、10*4米往返跑、100米跑、3000米跑、擒敵拳。
女子組項目:仰臥起坐、10*4米往返跑、立定跳遠、100米跑、1500米跑、擒敵拳。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時勢政治常識、公共基礎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人民法院法庭規(guī)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規(guī)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規(guī)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規(guī)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guī)則》等。
體能測試與筆試均實行百分制,其中體能測試占60%,筆試占40%。
(三)面試
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比例為1:3,按兩項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根據(jù)面試成績,按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若體檢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擬招聘人數(shù),根據(jù)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從參加面試的其他考生中擇高分替補。
五、政審
經體檢合格的,本人到所在村(居)委會及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并由我院政治處、法警隊等部門聯(lián)合派員到擬聘用人員人事關系(檔案)所在地進行考察。
六、錄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后被聘用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后與本院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月工資不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資標準。
本院不負責被聘用人員的人事關系、住宿。
咨詢電話:0351—5688046
聯(lián)系人:孫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