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安排
我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集中體檢時間為2016年6月24日至7月5日,分五批進行體檢。各考生體檢分組及時間安排見附件1。
二、體檢報到
入圍體檢的考生,須于體檢當天上午7時前,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達肇慶市人才大廈東樓肇慶市干部學校報到(地點及地圖見附件2)。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體檢費約400元,需要以矯正視力通過體檢的考生,請預備好需佩戴的眼鏡前來參加體檢。
(二)體檢紀律。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后裝入信封并寫上本人抽簽序號再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yī)院時領回。體檢過程中,考生應將抽簽序號牌貼在胸前左側,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guī)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以及未經(jīng)許可離開體檢現(xiàn)場的,取消體檢資格。
(三)考生離場。經(jīng)醫(y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工作人員通知考生交回抽簽序號牌??忌鷳{序號牌領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離開體檢醫(yī)院。
(四)結果公布。體檢合格名單將在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gdzq.hrss.gov.cn/)公布。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作出判斷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
(五)復檢。體檢醫(yī)療機構和體檢醫(yī)師根據(jù)體檢項目的規(guī)定,區(qū)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
1、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
2、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3、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招錄單位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
(六)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附件3)和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所有體檢項目的體檢標準詳見附件4-11,并保持電話聯(lián)絡暢通,以便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lián)系。請考生提前熟悉指定的體檢集中地點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中共肇慶市委組織部
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1.肇慶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分組及時間安排表
肇慶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分組及時間安排表詳情請參考:http://www.gdzq.hrss.gov.cn/html/7051zBfVI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