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報考曲靖市崗位的選調生
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公告
各位報考人員:
2016年云南省招錄選調生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首批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布,相關信息可從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下載查看。按照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程序和規(guī)定,現將報考曲靖市崗位的選調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首輪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3日。
第一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27日。
第二次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30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必須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曲靖市麒麟區(qū)文昌街67號市委辦公大樓三樓)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xù)的考錄程序。
資格復審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放棄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程序。根據招考公告,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面試。
二、現場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簽字確認的人員,若出現放棄面試、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請各位報考人員保持手機通訊暢通,由于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原件(上述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黨員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報名表(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及被評為校級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三好學生”或擔任班級以上學生干部1年以上的證明。
被評為校級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三好學生”或擔任班級以上學生干部1年以上的證明必須由所在學院及學校就業(yè)部門簽章。
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原件(上述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年度黨員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及《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報名表(大學生村官)》。
資格復審時的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要求必須用原件審核。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6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同時必須提供四張半寸近期證件照。
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四. 證件遺失處理辦法
身份證遺失的人員,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帶本人照片并加蓋戶籍專用章),憑新辦理的證件進行資格復審,如果使用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上所填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時填寫信息一致。
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yè)學校學歷學位發(fā)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
五、關于面試
面試將于資格復審后進行,面試時間定于7月中旬左右。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曲靖黨建網(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nqjrs.cn)發(fā)布的相關通知及公告。
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曲靖市公務員局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