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在本省制定重大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fā)揮參謀助手作用,根據《海南省各級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海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選拔聘任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人數
聘任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10名(法學專家4名,執(zhí)業(yè)律師6名)。
二、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研究省政府法治政府與依法行政制度建設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省政府重大決策研究,提出法律論證、審核意見;
(三)參與省政府立法、規(guī)范性文件審查、提出法律意見;
(四)參與省政府重大合同、協議的談判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務的辦理,起草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見;
(五)參與突發(fā)事件應對處置,提出法律處理意見、建議;
(六)參與省政府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zhí)行等案件的辦理;
(七)參與重大事項社會穩(wěn)定風險的分析與評估;
(八)提供法制培訓、宣傳等服務;
(九)省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的受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忠于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未曾受過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
(四)未在兩個以上(含兩個)行政機關擔任法律顧問;
(五)法學專家應具有法學專業(yè)正高以上職稱,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等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六)專職執(zhí)業(yè)律師應當熟悉本省省情。在本省連續(xù)執(zhí)業(yè)10年以上,在本專業(yè)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對50周歲以下,曾獲“全國優(yōu)秀律師”等國家或本省榮譽稱號,以及擔任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等社會職務者,予以優(yōu)先考慮。
四、選聘組織
成立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選聘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選聘領導小組),由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組成。選聘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0日起至7月20日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個人報名與單位推薦相結合方式。
1.個人報名
(1)在“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nan.gov.cn)或“海南省法制辦公室”門戶網站(http://www.fzb.hainan.gov.cn)下載《海南省人民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請書面填寫《報名表》并附相關職稱、執(zhí)業(yè)證書、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3)請在報名期限內將上述報名材料郵寄至:海南省??谑袊d大道9號省法制辦公室法律事務處,郵編:570203。
2.單位推薦
由推薦單位負責填報《報名表》,并加蓋公章。相關報名材料及郵寄地址同上。
六、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1.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法學專家和執(zhí)業(yè)律師的報名資格審查與初選。
2.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初選的基礎上,按照差額原則形成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候選名單,提交選聘領導小組評審。
3.選聘領導小組按照公平競爭,擇優(yōu)選聘原則,提出建議聘任人選,報省政府批準。
(二)雙方簽訂聘任合同
對決定聘任的省政府兼職法律顧問,由省政府與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聘任人員具體的工作職責及相關權利義務。
(聯系方式:省法制辦法律事務處0898-65383581)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