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崗位面試日程安排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報到參加面試,若不按時報到參加面試,則以自動放棄處理。
2.為維護考場秩序,不在當日上午或下午參加面試人員不得提前到指定地點報到,面試日程排在下午報到的考生,若報到時,上午面試的人員還沒有結束,可直接到考點辦公室等候;考生進入面試場地,其它無關人員不得陪同。
3.應試人員不得穿制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公安院校畢業(yè)的考生不得著穿警服)。
4.應試人員在候考室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進入候考室后自行將通訊工具關閉,并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不得高聲喧嘩。
5.面試考生在候考室期間可以讀書看報。
6.考生面試時使用普通話。
7.面試過程中,考生對考官提問的問題沒聽清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復一遍。
8.應試人員按抽簽順序號進入考場,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報姓名、簡歷、籍貫、父母姓名等,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考官將酌情扣分。
9.面試時應試者不能攜帶與面試有關的資料進場,面試結束時,不準帶走草稿紙。
臨滄市面試考點辦公室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