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是報考人民警察考試的必經程序,測評項目為:男:10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女:800米、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各項運動強度較大,競爭激烈,有可能在運動過程中發(fā)生意外。考生本人應確定自身身體狀況是否適應劇烈運動。如確實身體狀況不宜參加測評的,建議放棄測試資格。
二、報考人員須憑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和體能測評通知單準時到指定地點集中報到,參加體能測評。報考人員未能準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處理;對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二、體能測評期間,報考人員須接受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隨意走動、喧嘩。報考人員的通訊工具在測評過程中須全程關閉,不得使用,否則一經發(fā)現,作違紀處理。
三、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抽簽確定體能測評的小組和順序,考生按抽簽結果領取序號牌,佩戴于胸前,并在登記表上簽名,不得擅自解除佩帶的序號標識。體能測評全程報考人員不得暗示或透露個人姓名和信息,只能說明測評順序號。
四、體能測評前,考生須保證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體狀態(tài)應試,嚴格遵守考場操作規(guī)程,提前做好充分準備,防止肌肉拉傷等現象發(fā)生;如因有心臟病等情況不能參加測評的,應提前告知現場工作人員,以免發(fā)生意外;如考生身體狀況不宜進行劇烈運動而強行參加測評引發(fā)意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體能測評現場設立醫(yī)療點,如考生在測評過程中發(fā)現自己身體不適,應及時到醫(yī)療點進行處理。
五、體能測評前,報考人員須認真聽取工作人員講解測評項目的規(guī)則、合格標準、注意事項和要求。測評后,報考人員領取《體能測評成績通知書》并簽名,經報考人員簽字確認的成績?yōu)橛行С煽儭罂既藛T對結果有異議的,須在當次測評項目測試結束后、領取《體能測評成績通知書》前提出。
六、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體檢測評規(guī)定和各項紀律要求。如有違反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宣布取消測評資格或宣布測評成績無效等處理。
七、體能測評合格名單將于6月4日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汕頭考區(qū)報名網站(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40208_gd/ksbm/main.dox?lc=440500&rnd=.6407892)公布。